巡察公告

2024-09-20 09:08   中共浠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9月19日开始,对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4家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竹瓦镇、汪岗镇、洗马镇、丁司垱镇党委及其下辖1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每家县直单位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每个乡镇及下辖村(社区)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均可适当调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巡察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围绕“四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主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村(社区)贯彻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巡察、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主要受理反映上述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大纪律”方面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电话、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和荆楚码上巡微信小程序,受理信访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浠水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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