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入刑!列入重大事故隐患,10月1日起施行

©原创   2023-09-26 08:26   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 号),指导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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